7月1日开始执行的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66条中关于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这一处罚规定,让目前在市场上颇为活跃的小物流公司陷入生存危机。
据悉,目前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规模偏小,以承担了货物运输总量75%的公路货运企业来说,登记注册的企业有78.9万家,但每家平均拥有车辆只有2.5辆。6月23日,记者走访了北京新发地市场和汉龙物流中心,发现不少卡车上都标有所属物流公司的名字。通过采访,记者却发现这些物流公司拥有的车辆大多在10辆左右。“我们公司大概有七八辆车。”来自河南虞城的袁师傅表示。浙江振丰物流公司的刘师傅则表示公司有10多辆车。刘师傅说,他们公司开会传达了《条例》的具体内容,但只说明超3次以上吊销营运证,对企业方面的规定不知情。
“货运车辆总数10%的这一红线,对于很多拥有车辆不超过10辆的小物流公司来说,基本上意味着不能有一辆车出事儿。”某业内专家表示:“和以往以罚款为主的处罚方式比起来,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算得上是致命打击,这将让小物流公司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。”
“小物流公司根本谈不上管理,对车辆也没有管控能力。其中还有不少‘皮包公司’,仅仅能给社会车辆提供挂靠。”河北张家口某物流公司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:“一旦《条例》严格执行,就会给小物流公司带来很大挑战。”
为了给用户提供购车贷款便利,同时也更容易监控用户,部分卡车经销商成立了物流公司,以供用户挂靠。以前,有此业务的卡车经销商主要承担着金融方面的风险,而在《条例》实施之后,它们也将面临被超限车辆牵连的可能性。“真是这样的话,很多卡车经销商会对这一模式敬而远之,这或将导致卡车销售的又一次转变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卡经销商表示。
鉴于有很多大型物流公司将低盈利的中长途运输业务外包的现状,上述业内专家认为,如果《条例》导致小物流公司的生存压力增加,也将影响到这些大型物流公司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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